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况2025年11月1日期货开户条件
来源:未知 时间:2025-11-01 22:55
导读: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况2025年11月1日期货开户条件 10月10日,上海期货营业所宣布闭于调节镍等期货营业保障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告诉(以下简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况2025年11月1日期货开户条件10月10日,上海期货营业所宣布闭于调节镍等期货营业保障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
告诉指出,经推敲决策,自2025年10月14日(礼拜二)收盘结算时起,营业保障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节如下:
镍、锡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节为8%,套维系仓营业保障金比例调节为9%,平常持仓营业保障金比例调节为10%;
丁二烯橡胶、自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节为7%,套维系仓营业保障金比例调节为8%,平常持仓营业保障金比例调节为9%。
如遇《上海期货营业所危急限制统治举措》第十三条章程境况,则正在上述营业保障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根柢上调节。
闭于营业保障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营业所危急限制统治举措》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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